一、依据行政院农业委员会农粮署北区分署108年12月19日农粮北产字第1081107662号函办理。
二、请有意愿办理“食米学园计划”之学校向该分署提出申请,并依旨揭计划实施说明书及农粮署“计划研提及管理手册”之规定研提计划。
三、另为促进学校了解本案计划研提方式及执行内容,农粮署预定于109年2月至3月初期间召开说明会,确切日期及地点将另函转知,届时请预定办理之学校踊跃参加。
四、本计划内涵应规划以国产稻米为主,融入其他在地农特产品之食米教育课程(活动),并导入学校营养午餐食材之农产品三章一Q概念,请学校确实纳入计划内容。
五、该分署采一次评选本计划,将于申请期限(109年3月18日)后另函邀请辖内农业改良场、各县市政府教育局(处)等相关单位于4月中旬前办理公开评选,该评选会议将邀请提案单位派员简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