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红叶温泉风景特定区主要计划(第二次通盘检讨暨配合莫拉克台风灾后重建专案检讨及计划图重制)(第二阶段)”案,自110年5月20日(星期四)起依法发布实施,特此公告周知。
一、都市计划法第21条。
二、内政部110年5月11日台内营字第1100807692号核定函。
二、核定计划书、图陈列于本府建设处(都市计划科)、台东县延平乡公所,备供阅览。
核定并公告“变更红叶温泉风景特定区细部计划(第二次通盘检讨)(土地使用分区管制要点及开发许可申请要点暨事业及财务计划)”案,自110年5月20日(星期四)起依法发布实施,特此公告周知。
核定“变更台东市都市计划(丰荣、丰乐地区)细部计划(配合南区办理区段征收)”案,并自110年3月12日(星期五)起依法发布实施,特此公告周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