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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度彰化县空气污染等陈情案件稽查管制计划”工作期程于110年1月1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各项工作执行成果说明如下:1.本计划团队为提升彰化县执行空气污染陈情案件处理绩效,协助公害案件(含夜间、假日值勤稽查)稽巡查等相关工作及文书处理8151次。2.为迅速妥适处理紧急空气污染陈情案件,避免污染扩大及公害纠纷产生,本计划团队配合执行公害陈情案件进行烟道或周界采样及异味检测共计7点次,其中1点次异味检测结果为不符合法规标准。3.为强化环保人员稽查及紧急事件之处理技巧,本计划办理稽查人员及协助稽查人员之职务及专业学识训练共计5场次,期借由相关教育训练之专业课程增进环保局稽查人员及本计划执行人员之查处能力与充实专业知识及技能。4.本计划团队另协助校正相关稽查设备及采样设备,并办理上述各项设备操作之教育训练事宜,期望借由各项稽查设备更新及教育训练,加强稽查人员于稽查作业时执行搜证作业,计划工作绩效检讨会议共完成12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