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乡村振兴推进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经领导研究决定,建立由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牵头,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高新区乡村振兴推进工作组织领导体系;并成立高新区乡村振兴推进办公室,由区分管领导牵头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由社会事业局承担。
高新区乡村振兴推进办公室下设10个工作指导组,分别负责全区乡村振兴10项重点工程的工作推进、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1. 现代农业提质增效工程指导组。社会事业局、科技局、经安局、投促局、资源分局、财政局等为成员单位,王定胜同志兼任组长。
2. 农民收入新增万元工程指导组。社会事业局、党群部、经安局等为成员单位,王定胜同志兼任组长。
3. 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工程指导组。规建局、资源分局、社会事业局、财政局等为成员单位,吴铭同志兼任组长。
4. 乡风文明提升工程指导组。党群部、社会事业局等为成员单位,黄剑同志兼任组长。
5. 万村善治推进工程指导组。政法委、公安分局、社会事业局、**办等为成员单位,孙家排同志兼任组长。
6. 涉农街道功能提升工程指导组。经安局、规建局、社会事业局等为成员单位,骆丹同志兼任组长。
7. 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工程指导组。经安局、社会事业局、党群部、资源分局等为成员单位,骆丹同志兼任组长。
8. 脱贫致富奔小康工程指导组。社会事业局、纪工委、党群部、财政局、投促局、规建局等为成员单位,张洪同志兼任组长。
9. 农村改革创新工程指导组。社会事业局、纪工委、资源分局、财政局、经安局等为成员单位,张洪同志兼任组长。
10. 农村基层党建创新提质工程指导组。党群部、经安局、社会事业局、投促局等为成员单位,孙星同志兼任组长。
各街道办事处要紧密结合实际,建立相应的乡村振兴推进工作组织领导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