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学生向中国青年网记者反映,云南省宣威市第七中学高三年级违反教育局规定,寒假提前收假,将教育局要求的收假时间由2月28日提前到2月11日,收假后要求学生缴纳补课费650元。

宣威市教育局回应称,宣威市归曲靖市管辖,宣威市教育局收假通知为2月28日,目前已与宣威七中取得联系,对于收假后补课并收取补课费一事,经过调查后不存在。

云南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回应称,曲靖市教育局没有统一收假时间,都是按照当地各县市区教育局时间收假,绝对不允许提前收假、补课和收费。

目前,曲靖市教育局发布紧急通知,全部叫停各县市区提前收假安排,现已通知学生按照正常的收假时间上课。

宣威七中高三学生张强(化名)告诉记者,学校放寒假前通知2月28日收假,但临近放假时又通知学生2月11日收假,“学校让我们提前回来补课,而且还要交650元补课费,这个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

张强称,教育局文件规定2月28日收假,学校多次违反通知内容,违规补课还收高价补课费,引起学生们不满。“那些都是学校通知后,班主任口头通知我们,然后要我们交钱,交补课费都是口头通知。”

张强向记者提供了班主任在家长群中发布的通知书,内容称,根据教育局通知,学校高三年级今年寒假定于2019年1月26日正式放假,2月11日下午5:50收假。

对于张强所说的缴纳补课费事情,通知中没有说明。

根据宣威市教育局发布的《宣威市教育局关于2019年全市中小学放假有关事项的通知》显示:寒假时间安排高中年级包括市七中在内的学校2019年1月27日放假,2月28日正式上课。

该通知要求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假期时间规定,任何学校不得随意调整假期时间;各学校要认真落实“严禁中小学违规补课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相关规定;寒假期间,各中小学和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学生上课、补课和变相补课。

1月30日,记者致电宣威市教育局。相关工作人员回应称,由于宣威市归曲靖市管辖,曲靖市教育局要求高三年级的收假时间为2月11日,宣威市教育局收假通知为2月28日,目前已与宣威七中取得联系,并将该事件上报给教育局领导。对于收假后补课并收取补课费一事,宣威市教育局该工作人员称,经过调查后不存在,对于宣威七中提前收假是否违反教育局规定一事,工作人员称不了解、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