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文明办关于做好2019年度河南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豫文明办〔2019〕31号)工作部署,经过申报推荐、组织考评、征求意见等程序,择优确定了26个河南省文明城市、20个河南省文明城市提名城市,6个河南省文明社区标兵,5个河南省文明风景旅游区标兵、5个河南省文明风景旅游区,并复查确认了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河南省文明城市、河南省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名单。为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如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从公示之日起向省文明办反映。

二、拟表彰河南省文明城市提名城市(20个)

三、拟保留荣誉称号的河南省文明城市(34个)

四、拟保留荣誉称号的河南省文明城市提名城市(5个)

五、拟表彰河南省文明社区标兵(6个)

六、拟表彰河南省文明风景旅游区标兵(5个)

七、拟表彰河南省文明风景旅游区(5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