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调动广大市民参与创建文明城市的积极性,着力营造农贸市场良好的环境秩序,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市文明办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志愿服务组织组建农贸市场文明劝导志愿服务队伍,实施农贸市场文明劝导志愿服务项目。具体如下:
1.以组织为单位申报,必须是正式注册的社会组织、公益机构、企事业单位、民间志愿服务团体等,各项管理机制完善,管理有序、注册志愿者人数原则上不少于15人。
2.组织成员必须是常年居住、生活、工作在宿州市城区的社会各界人士。热心公益事业,自觉践行市民文明公约,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志愿服务精神,自愿按照农贸市场工作规范参与劝导活动。年龄一般在45—55周岁,身体健康,善于沟通,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较强的责任心。
对农贸市场周边车辆停放,环境卫生,居民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维护,对市民买菜购物做好引导;对农贸市场内吸烟、出店经营、垃圾杂物乱堆、随地吐痰、占道装卸货物等不文明行为及时进行劝导;引导经营户文明经营,创造良好的诚信经营环境,劝导摊位做好“三包”工作(包卫生、包商品摆放整齐、包无四害);开展其他相关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活动。
1.农贸市场文明劝导志愿者所在组织要根据《志愿服务条例》相关条款要求,做好为志愿者购买相应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相关保障。
2.农贸市场文明劝导志愿者要统一着装(志愿者马甲和文明劝导袖标),严格履行劝导职责,做到举止文明、言行得体,按时上下岗。
3.市文明办将组织对参与的志愿者进行岗前业务培训,对项目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和服务保障,并实施志愿服务项目化管理。
请将附表纸质版一式三份盖章后,于8月14日前报送市文明办(银河一路530号6楼602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zwmbzhk@126.com;联系人:王欢;电话:(0557)3090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