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中退选以2科为限,且退选后须符合“淡江大学学生选课规则”第六条修习学分数之规定(详情可至“淡江大学学生选课规则”查询)。如无法继续修习课程,请务必于上述时间办理,若逾此期限,将不接受以各种理由申请退选。学生如于本学期第1~9周已修毕“AI与程式语言”、“探索永续”、“计算机程式语言(一)”及“计算机程式语言(三)”,不得办理期中退选。

课务组提醒,退选科目仍须登记于该学期及历年成绩单,并于成绩栏加注“停修”字样(请详“淡江大学学生期中退选实施要点”),请同学对于期中考表现不佳之课程,应努力争取期末好成绩,避免留下纪录,及退选后可能造成挡修或延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