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心健康,本科期间及研究生入学后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提前进入实验室学习和工作两个月及以上,且表现优秀,得到导师和课题组认可;
1.由研究生本人填写《新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和《汇总表》(附件2),于2019年12月27日前将导师签字后的纸质版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如成果复印件等)一式一份交到班长处,同时将申请表电子版和汇总表电子版(均以本人姓名命名)发送给班长,班长将汇总表汇总后,于2019年12月30日之前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nky_jw@bnu.edu.cn,《申请表》纸质版交英东楼421B。
2.经过本人申请、导师推荐、院里审核,择优评选出获奖名单。
3.经公示通过后,公布评选结果,发放奖学金。
4.本评奖办法的解释、修订和执行由教学委员会和实验室委员会共同负责。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 英东楼 邮编:1008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