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委组织部,市开发区、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开发区劳动人事局,市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区科协,各市级学会、协会,各高校科协,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繁荣学术,激发科技人员创新热情,促进科技人才成长,更好地服务于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按照《菏泽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评选办法》(以下简称评选办法)要求,今年在全市开展第十九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17年1月以来我市个人和单位发表、出版的学术著作类、学术论文类、科普成果类、科技建议类自然科学研究成果均可申报。具体范围参见评选办法(见附件1)。
2.申报材料除学术成果原件及其他原始材料外,其他材料均用A4纸标准格式打印并装订成册(相关原件的复印件一并装订入册)一式一份。
3.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受理通过初评的申报材料,截止日期为2019年5月31日。
4.各县区委组织部(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局)、科协,各市级学会、协会,各高校科协,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作为本次评选活动的初评和推荐单位,要按照评选办法要求,广泛宣传,精心组织,优中选优,认真做好初评和推荐工作,于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和推荐汇总表(见附件4)报送至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推荐成果及汇总表同时报送电子版(word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