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宣部、省委宣传部、省社科联通知要求,为全面系统梳理我省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历史性成就,加强对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具有独创性的理论研究成果的支持和扶持,请对本单位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独创性成果进行系统调研,形成成果名录、成果说明等材料。

独创性成果要立足新中国成立70周年、改革开放40多年,特别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具备独创性和解释力。成果筛选范围为本单位在第一届——第三十三届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中获得特等奖或一等奖的成果。独创性成果名录中,所列成果须提供简要说明材料,每项成果的说明材料原则上不超过500字。

以上材料需要经本单位负责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20年1月10日中午前送至知行楼406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kc412@wh.sd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