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版权或商标不单牵涉民事责任,而且还有刑事责任。若侵权人在法庭被判罪成,他们会面对以下三种惩罚:留有刑事案底、入狱(或缓刑)及罚款。无论侵权人对香港政府的指控认罪或经抗辩后被裁判有罪,他们均会留下刑事案底。这不论侵权人是一间有限公司或是个人(即董事),留下案底是一不争的事实。
若被告人所牵涉的活跃程度很少,法庭倾向以缓刑来惩罚侵权人。所谓缓刑的意思是被告人本来应该入狱,但法庭给予侵权人一机会:只需要侵权人在若干时间(如两年)内并不会重犯同一罪行,侵权人便可脱离入狱之命运。若侵权人只是一贸易公司而且只接获三数件货品样本在香港兜售,正由于牵涉的侵权产品数量少,法庭倾向给予侵权人一机会及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