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环南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健全和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机制,提高招标采购工作效率。保护国家利益,交易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2、关于进一步规范镇(街道)及参照管理单位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通知》(定党政办发〔2015〕35号)。
3、舟山市定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7月7日关于依规调整进区级平台招标工程规模标准的通知。
在环南街道公共资源交易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街道研究参考《舟山市定海区乡镇(街道)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暂行规定》(定政办发〔2013〕27号)、《关于进一步规范镇(街道)及参照管理单位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通知》(定党政办发〔2015〕35号),由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牵头,先后征求了街道各主要科室(中心、办、所、街道集体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意见与建议,并经街道班子会议讨论后,提交街道司法所审查,对提出的意见已经采纳。
《办法》共七章,包括七方面内容,主要框架和内容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