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提出的任务要求,展示商用车按照《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和《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要求,生产制造的新产品,推进商用车行业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和西部战略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在总结前三届展会举办经验基础上,经研究决定,第四届“中国国际商用车及零部件展览会”定于2019年10月11日在中国•重庆国际博览中心继续举办。参展邀请函(见附件)附后。

现将展会信息以及展会参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展会名称:第四届“中国国际商用车及零部件展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