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EB-1A杰出人才移民(Alien of Extraordinary Ability)属于美国移民法规定的职业移民"第一优先"类的A类别。
EB-1A主要指那些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等领域中具有特殊才能,取得很高成就,并享有国家级或国际性声誉,而且其成果和贡献在该领域得到广泛认可的杰出专业人才。这些人应是被认为是该领域中少数的顶尖人物之一,申请人在获得绿卡后将在美国继续从事其领域内的工作,并且其工作会对美国社会的相关发展,提供实质贡献。
美国职业移民每年全球移民签证配额中的28.6%,即大约4万个移民签证,都会用于满足"第一类优先"移民类别的申请。其主要目的是要为美国吸引全球的杰出人才,所以它没有英语水平、学历和年龄等限制,也没有排期问题的困扰,全家(包括本人、配偶和21周岁以下子女)均可以一同获绿卡。所以其也愈来愈受到香港杰出人才的青睐。
美国EB-1A申请条件:
在其专业领域内申请人能够满足以下十条申请条件中至少三条:
卓越优势:
美国专业注册移民律师团队处理特定为每个申请人制定文案, 不同于坊间做form fill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