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满六十五岁,申领时参加农民健康保险者。
(二)参加农民健康保险六个月以上者。
(三)申请老农津贴之同一期间内无领取政府发给下列五种生活补助或津贴者:1.低收入户生活补助费。
5.以其他名目按月发放之生活补助或津贴。
(四)已领取社会保险(劳保、公保、教保)老年给付,而在老年农民福利津贴暂行条例87.11.13公布生效后。再加入农民健康保险者,不得申领。
符合请领资格之老年农民,得于年满六十五岁当月检附下列书件提出申请:
(二)身份证正本(查验后检还)及正、背面影本各一张(黏贴于申请书上)。
若有其他农保、老年津贴相关问题,请洽本会保险部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