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选人”)为圆满完成本次中期票据发行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拟通过公开比选确定本次中期票据的专项法律顾问,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发行20亿元中期票据专项法律顾问比选(服务期间为注册有效期内且不受发行次数限制)。

1.已取得广东省司法厅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是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会员;

3.指派律师均应具有近3年内担任发行企业债、公司债或交易商协会的债务融资工具等专项法律顾问的业绩。

1.比选文件: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发行20亿元中期票据专项法律顾问比选文件(一式一份),包括但不限于:资质文件、业绩情况说明、团队经验等相关资格材料、服务费用报价等。

密封并加盖公章,在包装的封面上写明参选项目名、参选单位名、参选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盖章。

(一)公告时间:2018年3月28日-4月4日17:00。

(一)递交比选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4月4日17:00。

(二)递交比选文件地点:广州市广卫路4号建工大厦4楼402室。

先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按价低者确定中选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