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检送“台南市 111 学年度国教阶段学习障碍学生鉴定实施计划”1 份,请查照。 说明: 一、依据本市 111 学年度高级中等以下学校身心障碍学生鉴定安置实施计划办理。 二、自 110 学年度起,旨揭鉴定工作调整为一年办理 2 梯次,每学期各 1 梯次,请贵校依期程配合办理。 三、实施计划及相关表件(如附件)亦同步挂载于特殊教育资源中心网址: [URL],请自行下载使用。

转知经济部智慧财产局研提“著作权法第46条规定之远距教学应采取合理技术措施之指引”

说明: 一、 依据经济部智慧财产局 111 年 8 月 15 日智著字第 11100027810 号办理。 二、 立法院经济委员会于审议著作权法时,通过附带决议,要求主管机关应针对“合理技术措施”提供指引,俾利各级学校及教师遵循,以保障著作权人权益。 三、 相关资讯请参阅附件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