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骏德商业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广州骏德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于2018年7月31日完成了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及《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我厅审批及管理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有关事项的公告》,现对骏德商业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进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广州骏德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于2018年7月31日完成了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及《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我厅审批及管理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有关事项的公告》,现对骏德商业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7日(2018年8月1日~8月7日)。如公众对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如下方式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