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开发区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工作的通知》(〔2020〕235 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2020〕160号)及《云南省水利厅办公室转发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开发区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工作文件的通知》(〔2021〕80 号),本项目属于工业园区内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行承诺制管理。根据承诺制项目专家意见,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已符合相关规范、规定等要求,基本达到申报条件,同意按程序申报审批。现将《大理鑫鑫商砼有限公司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异地搬迁规划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