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奖助对象:家境清寒、学行优良之国立暨南国际大学咨商心理与人力发展学系终身学习与人力资源发展组学士班、硕士班学生、终身学习与人力资源发展硕士学位学程硕士在职专班学生。
(一)家境清寒系指低收入户、身心残障、家庭遭变故或持有乡镇市(区)公所核发清寒证明书者。
(二)学行优良系指以下条件之一:
1.学业及操行成绩均80分以上(学业成绩认定以前一学期成绩为准)。
(一)每学期办理申请一次,申请期间为上学期至11月1日止、下学期至5月1日止。
2.上一学期成绩单;或特殊优异表现证明。
等,无低收入或清寒证明者请检附家庭特殊状况说明﹚。
1.奖学金之评审,由国立暨南国际大学咨商心理与人力发展学系终身学习与人力资源发展组专任教师组成审查委员会,决议获奖名单。
2.本奖学金之审查标准,依序以下列家庭情况考量:
(四)经陈思颖女士奖助学金审查委员会决议通过后通知受奖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