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经发办(局),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经发局、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经发科:
为鼓励企业积极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的新产品,推动企业技术进步和产品优化升级,推进宁波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甬政办发〔2020〕72号)等文件要求,宁波市拟组织开展第一批宁波市重点工业新产品评审认定工作。
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因宁波限定上报名额,请各地根据通知要求择优推荐,于2021年7月28日前将相关企业申请书(纸质材料一式2份,电子文档1份)报慈溪市经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