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2015年第三批35千伏及以上输变电项目设计、施工、监理招标采购(招标编号:161523)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湖南湘能创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招标范围见“需求一览表”。所有投标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保证金金额为:招标项目最高投标限价的2%。除投标保函和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以外的投标保证金,应通过潜在投标人“基本账户”对公转账或汇款,不接受个人汇款。
已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潜在投标人,将不需交纳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仅需提供有效的年度投标保证金的财务证明(复印件)。
若以投标保证金承诺函的形式:投标保证金不用预先交付,投标人在递交开标文件时,递交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即可,并作为其开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保证金承诺函的格式和要求详见“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前附表”。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1)必须具有完成招标项目所需的场地、设施设备以及试验检测能力。
(2)取得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5)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包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与本标包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d)与本标包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e)与本标包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