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学校办学品质,提升会议室及报告厅举办活动的环境,现决定将无锡市辅仁高级中学的会议室及报告厅装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未被“信用中国”网站([URL])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具备履行合同的所必须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

3、非江浙沪地区注册的投标单位必须在江浙沪地区有工商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

4、投标人授权代表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标书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和业绩证明(用户证明和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领取地点:无锡市辅仁高级中学总务处(无锡市滨湖区会友路1号)

领取方式:电子文档。请各报价单位自带U盘拷取电子文档。

1. 投标截止期后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 有关本次招标活动方面的问题,可来人或电话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