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受林州市第七中学委托,就林州市第七中学办公桌椅购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三、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共1个标段,采购内容如下:

合格,按照招标人要求供货并负责安装、调试到位。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4.1.符合《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二)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近三年(2016、2017、2018)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自成立之年算起);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4.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生产或销售本次采购项目内容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

6.2投标人须同时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版U盘一份(当电子开评标不能正常进行时,方可打开并以纸质文件为依据,继续开评标),提供含投标文件所有内容的电子文档(U盘)word文本壹份,电子文档(U盘);纸质投标文件及电子文档(U盘)的递交时间为**年**月**日上午9:00前(北京时间),递交地点为******厅(******局东楼)。

8.3投标文件递交流程:******网站/******中心([URL])网站,点击投标用户入口 “政府采购”进行登录,选择所投项目,上传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如对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投标人可以重新上传。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系统将自动锁定已经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拒绝再次提交。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投标用户入口】,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3、缴纳投标保证金或递交投标保函。

3.1若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按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登录投标交易系统,在投标保证金确认界面查看账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信息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投标保证金”界面,当显示银行来款记录后,对所投标段进行保证金【绑定】。如果不进行绑定,将无法对本项目投标。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3.2若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函,投标人须按要求在线下递交投标保函与投标文件,无须缴纳和绑定保证金,******网上递交投标文件。上述操作须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时间节点前全部完成,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4、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用户入口】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且确认并签名,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 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