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国家核发有效的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不亲自参加招投标事宜有委托情况的,需出具授权委托书(须注明委托权限)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所有资料加盖公章。

3.我司将在招标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单位或个人的投标保证金。

4.中标单位或个人的保证金将在中标后直接转为货款。

5.若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则招标商有权没收投标商的全部投标保证金:

a:中标后,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交付其余货款;

b:招标方发现投标商有围标行为,扰乱招标秩序的行为。

时间:2020年05月20日下午14:00

资料接收截止日期为2020年05月19日17:30。

公告日期:2020.0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