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及进一步推进国务院印发《关于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的意见》的要求,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中企信办信用工作办公室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特开展信用试点重点单位评选工作。
中企信办信用工作办公室采用信用大数据监测方法,并接受中小企业主动签署信用承诺书,按照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经客观评估,确定单位结果。
公示期为10天(2018年8月12日-2018年8月22日)。公示期内,欢迎各会员单位和社会公众对公布企业信用试点重点单位评价结果提出意见及建议,并请与我中心信用工作办公室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