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科学学会成立于1979年,是我省生态环境领域权威的科技类学术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是广东省民政厅,业务主管单位是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学会长期致力于科技与人才服务、交流平台搭建、科学普及等工作,是我省生态环境领域的高端智库。为了更好的发挥服务环境科技的作用,现广泛发展生态环境企事业单位和科技人员入会,有关事项如下:
热心生态环境保护事业,愿意加入本会,遵守本会章程,参与本会活动,支持本会工作的单位,包括以下条件之一:
(一)从事生态环境保护及相关领域的科研、教学、生产和服务的企事业单位;
(二)具有良好生态环境保护形象和社会声誉,热心支持生态环境科技公益事业的企事业单位;
(三)地方各级环境学会,其他依法注册的学术性或公益性社会团体,关心生态环境保护事业的其他机构和组织等。
拥护本会章程,愿意加入本会,在广东省从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科技工作者,以及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科研、教育、管理、产业等领域的个人。
(一)阅知《广东省环境科学学会章程》,了解、认同并拥护学会章程,自愿加入学会。
(五)提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理事经会员代表大会确认。
(七)会员可登陆学会网站首页“会员查询”板块或通过微信扫码查询入会情况。
(二)个人会员不收取会费,每人每年向本会提交关于生态环境科技创新、生态环境管理或环保产业发展等方面的专题报告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