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酿成重大灾害,肇因于保护居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建筑物损坏崩塌,使居民无法即时逃生。诸多因素使建筑物在设计兴建之初,即隐含先天的缺陷,降低耐震保护能力。本文将从规划、设计、施工、使用各个面向,来探讨削弱建筑物耐震能力,导致地震灾害发生的原因。

都市计划着重在地面上土地利用配置,道路、运输设施等公共设施计划,建筑物有关细节为土地使用分区建蔽率、容积率的管制;地面下的问题,一向被轻视忽略。我们从来没有看到都市计划有提到地质状况的描述。

地质条件不好、地质敏感,是经济部的事;土地规划、土地利用是内政部的事;两个部会各不相干,各行其是。

原来为河川地,兴建堤防后,堤防内规划为住宅用地 (图1) ,埤溏地填土后作为建筑用地;只要经过都市规划变更为住宅与建筑用地,皆大欢喜,增加巨大财富。

这些用地地质条件先天不良,承载力不足,不仅容易产生较大的沈陷,地震来袭时也会产生地震力放大效果,都市计划图说在这方面都没有任何的提醒。

建筑法规会影响建筑物的设计,会引导建筑物设计的方向,譬如实施容积率引导建筑物往高楼层发展。

实施开放空间奖励,鼓励有顶盖之开放空间,少墙少柱,通视良好,能让市民亲近,造成很多一层为“弱层”、“软脚虾”的建筑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