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依卫署药字第0970333062 号公告,邻苯二甲酸酯类塑化剂不得添加于化妆品中。
Q2. 化妆品中制造过程中是否有可能产出塑化剂?残留限量是多少?
A:有可能。依卫署药字第0970333062 号公告,如化妆品于制造过程中,技术上无法避免,致含自然残留微量之邻苯二甲酸酯类成分时,则其最终制品中所含邻苯二甲酸酯类成分之总残留量,不得超过100ppm。
Q3. 哪些化妆品保养品较有可能含有塑化剂?
A:化妆品中违法添加塑化剂,主要是增加产品之延展性(如指甲油)或作为“香料固着剂”,使产品中之香味持续缓慢散发,如香水产品。
Q4. 使用到有塑化剂的化妆品会产生什么样的问题?
A:塑化剂已经变成环境污染物,也进入食物链跟饮水,很难避免由食物中吃到,但是塑化剂容易排出,多喝水就好,而且化妆品不是吃的,塑化剂较不容易从皮肤被吸收。
A:化妆品是指使用在人体外部的产品,而报导中油生技委托昱伦生物科技代工制造的“柔妍时空胶囊”虽然宣称是‘吃的“保养品”’,但是因为是吃进体内的产品,实际上仍属保健食品,而不是化妆保养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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