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国民党产业党部旧址的台北市厚生大楼。(截取自Google map)
行政院党产会调查发现,国民党从国家取得的公有土地面积逾86万平方米,其中以“买卖”方式取得占11%。党产会指出,国民党透过买卖取得的公有土地内,有68%是无须与他人竞购的“让售”方式购入,在让售取得土地中,更有超过7成是在占、借、租用土地后取得申购资格。
据《自由》报导,党产会表示,国民党自1949年来台后,就陆续占用、无偿借用公有房地,嗣后申请承租或缴付使用补偿金后,再要求公家机关让售土地给党。对此,党产会表示,有众多案例不符合法定条件,却能让售给国民党。
以国民党产业党部旧址的台北市厚生大楼为例,该地原为日产房地,在1950年登记为国省共有,1958年再登记为国营事业台电公司所有;后来,国民党产业党部在1970年3月,发文给台电表示要承租房地,并称为早日兴建大楼,欲以238万元价购此公有地;租约签订1个多月后,国民党又马上再次发文给台电,要求以原议定价格购买。
党产会也强调,会继续为人民追讨不当党产交易后所获得的利益;而对于国民党表示要“自愿捐出党产”,党产会也再次重申,“不是你的,你不能卖、也不能捐、也不能放弃,请还给国家,还给全民。”(徐永明80万交保原因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