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医学上慢性病病种很多,目前列入我县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报销的慢性病专项门诊费用暂定为十二种。它们是糖尿病(Ⅰ型、Ⅱ型)、高血压(Ⅱ、Ⅲ期)、慢性乙型活动性肝炎、帕金森氏综合症、肺心病、脑梗塞或脑出血(肌力0-3级)、甲状腺功能亢进、类风湿性关节炎、非住院的恶性肿瘤、系统性红斑狼疮、重症尿毒症的血液透析以及精神病。下面就这些慢性病的确认、就医及医疗保险待遇作一下介绍。一、确认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职工生育保险待遇,优化生育保险费用结算办法,根据国家和省以及市通人社(L)(2010)40号、市通人社(L)(2010)14号文件的精神,并结合我县有关情况,现就调整我县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和结算办法通知如下: 一、生育保险待遇 (一)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用人单位为职工参加生育保险,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至发生生育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