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建厅《关于组织开展2014、2015年度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申报工作的通知》于2015年8月21日下发后,各地及有关专业厅局于10月30日申报结束。根据《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评选办法》的规定,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评选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资料进行了初审,及时将初审意见反馈给各地及有关专业厅局,接受了申报单位的资料补充和申诉等工作,同时,按照“审定委员会办公室”的要求,与其进行了会商。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申报资料初审合格工程的有关信息(包括总承包单位、参建单位、监理单位和主要完成人姓名)向社会公示,如有误,请来函更正。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七日内,如发现公示内容有不实之处,请向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反馈,反馈的内容应实事求是,并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我办对反映的情况将进行核查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