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团法人台湾混凝土学会为表扬杰出混凝土工程,鼓励营建工程界重视混凝土工程技术与品质,以提升我国混凝土工程水平,爰举办“混凝土工程优良奖”。
二、办理程序(一) 本优良奖活动每1至2年办理一次,由本学会邀集专家、学者12人至14人组成评奖委员会研提活动办理方式,报请本学会理监事会议审议通过后启动。
(二)将本优良奖活动相关讯息,函文工程产业相关机关(构)及公会,并刊载于本学会网页或工程产业相关机关(构)及公会网页,广邀优质工程参选,本次活动申请参选截止日为民国101年5月31日。
(三)评奖委员会先就申请参选者进行初审会议,再邀请通过初审之申请参选者办理复审会议;复审会议得通知参选者就评选项目(详本须知第八点)补充说明、提供相关佐证或进行简报,必要时并得实施现场实地勘查,再由评奖委员会依评选项目逐项讨论后为之。
(四)初审及复审会议,应由评奖委员会总人数二分之一以上出席,其决议应经出席委员过半数之同意行之;评奖委员遇有涉及本身或其家族之利害时,应行回避。
(五) 评奖委员会依复审会议决议,报请本学会理监事会议审议后,确认获奖工程。
(六) 获奖工程于本学会年会颁发奖状、奖牌公开表扬,并刊载于本学会季刊及网页,或刊载于工程产业相关机关(构)及公会网页、刊物。
三、申请参选单位:
工程主办机关(含民间工程业主)、专案管理厂商、设计单位、监造单位、承揽厂商或预拌混凝土厂商,均可自行报名。【每一单位仅能提报1件工程案】。
(一)公共工程预算金额达新台币2亿元,或民间工程或工作物造价或契约金额达新台币2亿元,且于99年1月1日后完成之工程,或其整体施工进度已达80%以上且持续施工者。
(二) 其混凝土施工具创新性、独特性、挑战性;或使用再生料、特殊掺料,符合耐久坚固、节能减碳、永续发展原则;或造型特殊、美观者。
由参选单位依据前点筛选优质工程,并填具参选申请书送本学会审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