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专用车及新能源专用车:城市环卫车辆、电动环卫车、工程专用车辆、清障车、消防车、各种救援车、医疗车、冷藏车、应急后勤保障车、应急指挥车、厢式货车、罐体运输车、危化品运输车、专用自卸车、矿用载重车、起重举升汽车、散装水泥车、邮政车、运钞车、解款车及防弹车、军警专用运输车辆、仓栅式汽车、机场、港口、码头、航天、特种结构等专用车等。
2、专用车零部件:发动机、底盘、变速箱、轮胎及轮毂、车桥、车厢、驱动和制动系统、传动装置、ABS及安全装置、控制系统、车载GPS 系统、液压件、齿轮轴承、空调、内饰等附件、轮滑剂、新材料、新能源等其他相关产品,以及专用汽车上装零部件及系统;
3、专用汽车工装设备:焊接设备、切割设备、涂装设备、机加工设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