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中政策性费用及规定费用:“
一般纳税人税金=(A+B+C)*0.0672
小规模纳税人税金=(A+B+C)*0.0336
备注:如投标人以小规模纳税人税金费率报价,需提供税 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如:企业税种核定材料、官网查询截图等),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注:1)a. 龙子湖中小企业产业园、淮南现代制造业及双创平台和临港新兴产业园人员工资不低于蚌埠市(寿县、淮南市区)最低工资标准(1380元/月);
b. 阜阳中小企业园人员工资不低于阜阳市最低工资标准(1280元/月);
c.皖北科技产业园和临庐新兴产业园人员工资不低于颍上县(临泉县)最低工资标准(1180元/月)。
3)请投标人自行核算以上政策性费用及规定费用,如投标人对以上费用有疑问,请在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的澄清截止时间内提出。如无疑问,投标报价应不低于上述政策性费用及规定费用测算价格,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4)“投标报价表”中政策性费用及规定费用不接受赠送及优惠,“投标报价表”中其他项,作为可竞争费用,可由投标人自行报价。”
1、因本招标项目补疑公告中存在变更内容,现将原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2日11:00”,现延期到“2021年12月24日11:00”;
2、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11号开标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