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精神,推进各培养单位金融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工作,特召开“2016年全国金融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工作会议”。本次会议由全国金融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简称“金融教指委”)主办,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承办。现将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参会者:全国金融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相关部门领导、专家;金融专业学位硕士培养单位院长(系主任)及项目负责人,每单位2人。(未交纳2015-2016学年工作经费的培养单位不在受邀之列。)
会务安排:参会者往返交通费用自理,食宿由会务组提供。
请各培养单位安排相关人员出席,并将参会回执于9月23日前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回复教指委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