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韩国公司之后,法人代表可以免交四大保险吗?
韩国公司的法人代表与普通员工不同,在公司产生销售之前无须领取工资;如果公司章程规定了法人代表不接受劳动收入,就没有义务加入韩国的四大保险。
但是如果法代在韩国公司成立后通过分红和奖金等方式获得回报,就有义务加入上述韩国的四大保险。
为了认定代表理事是无报酬的,必须向四大保险公团提交可以证明无报酬的法人章程和董事会议事录以及企业投保人缴纳例外申请书。
健康保险也和国民年金一样,可以自愿加入所辖地的健康保险年金。
韩国公司的法人代表可在收到“四大保险公团”的申报通知单后决定是否申请加入各类保险。如果公司有雇员,应在支付员工薪水时支付保险费。
韩国公司可以向注册所辖地健康保险公团进行法人代表无报酬申报后,转换为地区医疗保险投保人,这样可能需要缴纳更多金额健康保险费。
但是,如果公司法人代表的配偶是职场医疗保险投保人,可以通过法人代表无报酬申报转换为健康保险被抚养人资格,享受优惠。
注册韩国公司后,法人代表的无报酬申报可向健康保险公团和国民年金公团提交无报酬确认书,并附上理事会会议记录或章程,作为法人企业管辖知事进行受理。
如果向国民年金及健康保险公团进行法人代表无报酬申报,国民年金将被例外处理,健康保险将转换为地区投保人。法人代表不属于雇佣保险和工伤保险的投保对象,因此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