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教育部公告,本校自111年10月13日起调整相关防疫措施,敬请配合办理。
主旨:依据教育部公告,本校自111年10月13日起调整相关防疫措施,敬请配合办理。
一、依教育部111年10月6日公告自111年10月13日起调整校园防疫措施,全国各级学校教职员工及学生于“自主防疫期间”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可到校上课、上班。
二、本校校园门禁维持一级管制措施,人员进入校园全程佩戴口罩,非受邀访客不得进入校园,详请参阅9月29日讯息公告。
三、调整确诊及密切接触者之入校原则及自主防疫期间注意事项。
(一) 若确诊或快筛阳性,实施7天居家照护,期满无症状可入校上班、上课。
(二) 密切接触者,未完成3剂疫苗接种者,实行“3天居家隔离+4天自主防疫”;完成3剂疫苗接种者免居家隔离,需配合7天自主防疫:
1. 居家隔离3天期间不可到校。
3. 自主防疫期间,如无症状,且有2日内快筛阴性结果,可到校(班)上课、上班。
(三) 自主防疫期间,须于2日内快筛阴性,始得到校。
(四) 若教职员工生确诊或为密切接触者,进行居家隔离,须通报学校:学生请通知所属班级生活导师或校安中心(分机2222),教职员请通知环管中心张光华护理师(分机2357),后续卫保组将汇总确诊及居家隔离人员名单,进行卫教关怀,并管制入校PASS。
四、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自111年10月13日边境管制放宽,入境免除居家检疫,进行7天自主防疫。自主防疫期间,若无症状,且有2日内快筛阴性结果,则可到校(班)上课。
五、人资处将依教育部公告,滚动式调整本校防疫假别规定。
六、请全体教职员工生善尽自主健康管理责任,出入各场所,请依规定佩带口罩,减少出入人多拥挤之场所;勤洗手或以酒精消毒,每日确实填报自主健康管理系统。
本校自111年10月1日起维持现行防疫措施,敬请配合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