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兵而未能维持家庭最低生活之家庭者,有无协助?
服兵役役男家属生活扶助系依“服兵役役男家属生活扶助实施办法”规定,于役男征集入营时,办理役男家庭状况调查审核,对未能维持家庭最低生活之家庭者,给予一次安家费暨三节生活扶助金;有关“服兵役役男家属生活扶助实施办法”可至内政部役政署或本府民政局网站查询。
请问如何申请儿童及少年寄养?其费用如何计算?
有关申请儿童及少年寄养得由父母、监护人或其他实际照顾儿童及少年之人向本局提出申请。其准备资料为全户户籍誊本、全户财税资料、医院诊断证明书、低收入户证明书、申请人印章及身份证影本,后至本局妇女及儿童少年福利科填妥申请书,方能进行后续访视评估审查。另,寄养费用应由其扶养义务人或监护人负担,其费用标准如下:
一、列册有案之低收入户,全额补助。
二、家庭总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未达当年度最低生活费 用二倍者,补助三分之二。
三、家庭总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当年度最低生活费用 二倍以上、未达二点五倍者,补助二分之一。 【最低生活费:本年为每人每月新台币10244元整】 若您仍有疑问,欢迎您来电洽询妇女及儿童少年福利科06-39014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