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销产品的基本过程就是向受文者展示推销品的“特色”具备怎样的“功效”,而这些“功效”又带来了哪些“诱因”,从而改变受文者的消费行为;将这三者成功地串联起来,有助证明推销品如何“物有所值”。在构思“卖点三要素”时,需要注意以下事情:
练习二曾提到我们必须了解受文者“真正需要什么”,这有助我们正确导出“诱因”;受文者需要的是使用该产品所带来的便捷、舒适?是享受所带来的优越感?还是节省金钱的效果?这些都是应该找出来的答案,回应“真正需要什么”的问题。
受文者没有义务认真读毕你的来信,即使你的产品有十个卖点,受文者没有全部看进眼里也是徒然。因此,我们需要把这些卖点的主次顺序先行排列,主要的在前,次要的在后;甚至可以按实际情况,把一些无关痛痒的卖点删除掉,使信函读起来更简洁,卖点更突出。
对于消费者来说,同类业务机构的来信内容千篇一律,“卖点”大同小异,只会让对方感到烦厌。想在同行中突围而出,就要展示出你与别不同之处,并让受文者感受到使用你的产品所带来的“不同”,这也属于“诱因”之一。
“卖点三要素”理应存在紧密的因果关系,但受文者未必能直接联想出来,因此信函中应清楚陈述。例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