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汇集团稽查中心隶属于万隆董事长直接管理,服务监督职能主要是一查管理、二查腐败,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凡侵害企业、客户、员工利益的各种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严重违反工艺,给产品质量、食品安全带来风险的;

2、数据造假,私自调整,隐瞒实情、虚假上报的;

5、吃拿卡要、截留费用、内外勾结,窃取企业财产和机密的。

2、真实原则:举报信息真实客观,不得虚假举报、恶意举报;

3、保护原则:集团公司对举报人、举证人承担保护义务;

4、免责条款:如举报人涉嫌违规,给予从轻或免于处罚。

对重大线索举报查实后,上报董事长,根据信息的价值、贡献,给予举报人适当的经济奖励。

5、来信地址:河南省漯河市双汇大厦稽查中心(邮编:46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