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孝感高中在孝感城区分配生根据孝感市教育局(孝教育字〔2013〕12号)文件精神,原分配到校、低于607.5分的计划,在孝感城区考生中按分数从高分到低分重新调配,按志愿录取,录满为止。

2.孝感高中在各县(市、区)统一计划生根据招生计划,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满为止。

1.统一计划生根据招生计划,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满为止。

2.分配生根据孝感市教育局(孝教育字〔2013〕12号)文件精神,原分配到校、低于录取控制分数的计划,在所属招生范围内考生中按分数从高分到低分重新调配,按志愿录取,录满为止。

3.“飞翔计划”生的录取,由各县(市、区)按照省有关政策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将拟录取公示名单报市教育考试院,单独录取。

孝感高中、各县(市、区)一中择校生计划不划定学校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学校择校生计划、按照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满为止。

全市一般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320分(含择校生),其中:大悟县、孝昌县一般普通高中录取本地考生最低控制分数线为310分(含择校生)。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满为止。

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的招生计划数量控制在招生学校总计划的2%以内。体育、艺术特长生按中考文化成绩×30%+专业测试成绩×70%综合排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其中,孝感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中考文化成绩不得低于孝感高中在县(市、区)指令性计划(不含厂矿生)的最低录取控制线下50分;其它招生学校有文化成绩限定的,由招生学校于录取前将限定分数报市教育考试院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