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终于,是因为数年前已经喜欢他们的出品。
可是,于某些细微的格式上,我还是选了“无印”的出品。
“无印良品”的黑色长身记事本,我用了好几年,对,是好几年。
去年年尾,我还在犹豫,该买哪个品牌的记事本之际。
我发现所喜爱的,那种微细的“无印”较事本格式,没有了!
啊,那不用想了,立即转用Moleskine。
那,又像是爱情吗?
本来很喜欢他的温柔,整体亦很好。
可是,自己就是无法再接受不够温柔的他。
最后一段的“原来,我爱的是温柔,不是他”,很到!
很多时候,我们说喜欢一个人,不过是喜欢自己眼中的他,并非真正的他。
但绝大部分例子是需要“有比较”,才可以体现出来的呀!否则,还是会觉得旧的"记事本"比较好,"死死地气"继续沿用旧有却又转了少许格式的记事本!
对,我们往往都只是在跟自己谈恋爱。
很多时候我们爱的是“感觉”,不是对方是谁。
路一直走一直走, 终于走到了夜幕低垂。 其实有谁愿意照耀着别人如月亮? 但无人问我寂寞尽头何处去养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