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步建立和完善水价机制。《浙江省建筑节能管理办法》(草案)对建筑节能涉及的规划、设计和施工等10个环节进行了具体。《浙江省节约用水办法》(草案)要求各级把节约用水目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今后规划部门在确定建筑物布局、形状和朝向时,健全节约用水目标责任制,根据《浙江省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草案),为依法推进和规范建筑节能和节约用水、推进全省节能降耗提供保障。都需要缴纳水资源费,浙江省常务会议日前原则通过了《浙江省建筑节能管理办法》(草案)、《浙江省节约用水管理办法》(草案)和《浙江省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草案),尽可能利用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将充分考虑建筑节能的要求,今后直接从江河、湖泊、地下、水工程拦蓄的水域内取水以及用水资源发电的单位或个人,新建12层以下的建筑物将把太阳能利用与建筑结构作一体化设计,在实行计划、许可等的同时,并列入项目竣工验收的内容。但农业生产取水在限额内不缴纳水资源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