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苏州将把更多地域特色融入城市设计方案,指导未来城市的发展和开发,城市设计将贯穿于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记者从市规划部门获悉,作为首批国家城市设计试点城市的配套文件,市政府日前印发《苏州市城市设计管理办法》,并于下月15日开始施行。
城市设计是介于城市规划与建筑景观设计之间的,关注城镇布局、城市风貌、城乡功能、公共空间的一项专门设计,是传承历史文化,加强地域特色的重要手段。苏州作为首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其最大特色在于特有的历史文化资源和山水空间特色。《苏州市城市设计管理办法》是苏州作为首批国家城市设计试点城市的配套文件,对苏州市域范围内开展城市设计的条件、要求、审批以及与法定规划和规划管理的关系进行了明确。
此外,城市设计编制过程中,将通过规划公示、专家论证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公众和专家的意见。城市设计成果报请审批前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0日。城市设计成果自批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