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负责商会的制度建设、队伍建设和商会工作的决策;

3.代表商会签署有关法律文件。负责对会议形成的文件、决议、决定进行签发的工作;

4.负责对商会的决议、决定、规章制度等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5.负责对商会理事、副会长、执行副会长的提名工作;

6.负责商会重大活动的组织领导和经费审批工作;

7.负责收支凭证及财务报表的审签;

8.负责与政府有关领导的联谊及其接待工作;

9.负责召集和主持理事会议、会长办公会议和会长办公(扩大)会议;

10.负责在每年的会员大会上做年度工作报告;

11.作为本商会的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商会,对内负领导责任;

二、执行会长工作职责:

1.接受并完成会长所分配工作及委托事项;

2.会长不在时行使会长职权;

1.接受并完成会长、执行会长所分配工作及委托事项;

3.模范贯彻执行各会议决议;

4.完成会长、执行副会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5.争做商会会员的带头人,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加强商会的凝聚力;

秘书长在会长领导下主持秘书处(办公室)全面工作:

4.负责秘书处及其下属实体机构普通工作人员的选聘和解聘工作;

5.处理职权范围内的财务收支以及其他日常事务。

1.建立并维护商会这一法律实体,了解章程中的各项规定。

2.作为会员利益的托管人,确保资产的安全,保证服务、活动、项目的质量,并努力维护商会的声望和信誉。

3.确保商会的宗旨,目标和政策符合时代要求并认真贯彻执行,对主要设施和资源进行评估和监管。

4.对管理层和资金的使用提出具体要求,寻求会员和社会的支持,保证理事会和委员会会议的效率。

5.就商会的发展方向和工作重点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