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消息〕昨(21)日上午在国会大厦新潮会场,国会常务委员会在国会副主席陈光芳的主持下召开第三次会议,审议并对《机动警察法》草案提意见。
会上,国会常务委员会听取公安部副部长黎国雄阐述呈文;国会的国防安全委员会黎晋来阐述《机动警察法》草案的审查报告。
国会副主席陈光芳在作结论时告知,在采纳国会常务委员会的意见后,该法律草案已满足关于在国会第二次会议首先提交国会审议的条件。同时,国会副主席陈光芳提议草拟机关采纳审查机关、国会常务委员会的意见,汇报政府,以完善卷宗并在国会第二次会议上呈国会审议提意见。其中,须确保国会主席王廷惠的指导精神:向国会提交的卷宗必须完整、编排正确,规定的内容必须易于理解、易于执行并实施。国会的国防安全委员会主持对该部法律草案审查。民族委员会和各委员会按其职责参加审查活动,充分采纳国会常务委员会的意见,以在第二次会议向国会报告。国会秘书长主持并与相关机关配合尽快制定,完善国会常务委员会的结论通知,督促各机关完善为会议服务的卷宗、资料,并按规定致送国会代表加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