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 号)等相关规定 ,建设用地用途变更为住宅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 ,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据了解 ,该地块此前为耕地 ,虽然调查地块在 2006 年已经完成出让 ,但是一直未进行开发利用 ,也未进行土壤状况调查工作 ,因此 ,为确保地块再开发利用过程中的环境安全 ,辽宁奉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受沈阳市房实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 ,根据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9)对此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