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为《军事演习》)9月17日,最高检和公安部的联合督导组通报了关于鲍某某涉嫌性侵韩某某案的调查报告,观察者网也对此进行了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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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鲍某某受到如今这般惩罚并不值得同情,但这与探讨处理方式是否最为合理之间也不存在矛盾。

这项“中国法律”应该指的是《律师法》,而这从同一天北京市司法局的吊销鲍某某律师执业证书的通报中可以看出,其隐瞒自己具有美国籍的身份,仍然以中国籍的身份申请律师的注册登记,属于《律师法》第49条3项“向司法行政部门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也正是因为他的这个示例,北京市司法局还在通告最后提到,“近期司法部已部署开展针对律师违规兼职和丧失中国国籍后仍然执业等问题的专项清理活动。”

鲍某某之所以被驱逐出境,则可以从烟台市公安局的情况通报中看出,基于的是《出入境管理法》第3条和第81条的规定。

一、鲍某某应当得到何种惩罚?